第六十章:情深深雨蒙蒙(剧情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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屠婶子叫屠愫,她爱上了沈毅阳这个穷小子,沈毅阳也挺争气,靠努力当上了光荣的人民警察。 屠愫很爱戴自己的丈夫,哪怕丈夫是二婚的,而且婆婆总是挤兑她,她依旧孝顺婆婆,勤勤恳恳cao持一家,一直视沈父为天,想为他生个大胖小子。 到处烧香拜佛,用了各种偏方,好不容易怀上了,所有人都说她有福气,尖尖的,一看就是男孩,她激动极了。 得知丈夫因公殉职,屠婶子几乎哭到断气,她感觉自己的天都塌了,他死了,她也不想活了。 精神崩溃的婆婆把屠愫无情地赶出家门,认为这个儿媳妇是扫把星,是她克死了自己儿子。 屠愫走投无路,挺着大肚子在家门口哭,高梅芝好心收留了她。 屠愫一想到丈夫孤零零的去了,就痛不欲生,她准备割腕自杀,带着未出生的儿子一起去找丈夫。 在那个繁星点点,万籁俱寂的晚上,屠婶子独自坐在床头,轻轻抚摸着自己快要临盆的孕肚,冷眼看着自己的血液涌出手腕。 她想了很多很多,渐渐的,她的眼神中闪烁着泪花,随着血液失去得越来越多,自己死是自己的决定,儿子真的愿意陪她一起死吗? 她开始犹豫了。 高梅芝孕吐很严重,大大的肚子压迫着旁光,造成了niao频,睡眠比较浅,她起夜上厕所,突然闻到了隔壁小房间一股子血腥味。 她怕屠愫天天以泪洗面,早产,于是她敲门拍门,大声呼喊,发现她锁门了,也不出声,她心里咯噔一下,用备用钥匙一打开门,就被眼前血流成河的场景吓到。 高梅芝叫来村民帮忙,自己也被吓到,动了胎气。 村民手忙脚乱把连夜两个孕妇送到县城的医院。 割腕是最不容易成功的自杀方法,屠愫惊险万分地抢救过来了,以防万一,孩子也用剖腹产剖出来了。 高梅芝本就忧思很重,睡眠不好,营养不足,这次还受惊过度,也早产了。 阮娇娇和沈洺御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没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,不过也都英年早逝。 屠愫总是把儿子当“男子汉”去培养,不允许他软弱。 她的教育方式中充满了封建糟粕,把沈洺御完全培养歪了。 她一直说,沈洺御,你是一个小男子汉,你爸爸以前怎么样怎么样,你不能怎么怎么样,或者你必须怎么怎么样。 她对待儿子的方式,不像是对待一个人,像是一个用来怀念丈夫工具,她非常严格,似乎总是以一种理想化的形象去塑造他。 她似乎忘记了,每一个孩子都应是一个独特的个体,有着自己的人性和情感。 她对男子气概的定义太过狭窄,它就像一个坚硬且狭小的牢笼,把儿子圈养于此。 男子气概不仅仅代表着强硬和刚毅,它也代表着善良、勇敢、正直和尊重他人。 她的做法,其实在摧毁男孩,他脆弱的自尊心变得不堪一击,让他以为自己必须强硬,必须充满“阳刚之气”,从而让他越来越大男子主义,在生活中变得越来越独断专行。 为何要培养男性成为强硬的角色? 男人就必须有“男子气概”吗? 或许,我们需要更多地尊重他们的人性和情感,给他们更多空间去发展他们的独特性。我们为何不让他们成为一个善良、勇敢、正直、尊重他人的个体?为何不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成长,去发展他们的个性? 而在另一方面,我们对待女孩的方式也值得我们深思。我们总是强调她们的温柔、贤惠和乐于牺牲,却忘记了她们也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。她们也应该被培养成为善良、勇敢、正直、尊重他人的个体,而不是被束缚在一种刻板的角色中。 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方式,让我们以更加包容和尊重的态度去对待我们的孩子。让我们培养他们成为独一无二的个体,拥有灵魂的力量。 黄锦夺走到客厅,就看见屠愫在抱着沈洺御痛哭,“儿啊,娘的心肝宝贝儿啊”地叫,沈洺御好像也刚刚回家,拿着行李手足无措。 沈洺御皱着眉头,剃着利落平头,外貌端正,肌rou紧实,他身高和卡尔差不多,都要有一米八几。 但是他的气质和卡尔不一样。 卡尔是野地里的孤狼,穿着优雅,但是内心黑暗而强大,像是一朵“恶之花”。 沈洺御身上充满了“阳刚之气”和浩然正气,甚至还透着一股子诡异的沧桑。 一光一暗,截然不同。 阳刚之气,究竟何为是? 世人言说,男子汉大丈夫当头顶寸发,身披硬肌rou,这才叫阳刚之气。然,吾心独醒,此言似乎过于表面化。男孩或女孩,他们都有自己的热爱,或长发飘飘的男孩,或短发飒爽的女孩。我们为何要以这种刻板的眼光去定义他人? “女孩子家家的,你剪什么短发?” “你是男孩子怎么可以留长发?” “女人天生就比不上男人。” “堂堂男人,怎么可以做家务?” “女人就是矫情。” “男生怎么可以穿裙子/穿高跟鞋/高跟鞋?”有时候,男人哪怕打个伞都要被说娘娘腔。 此言背后,就是对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。 在这样僵化的世界,我们看到过长发男孩也能体贴他人,勤劳能干,乐于助人;我们也看到过肌rou发达的男孩不尊重他人,侮辱女性,甚至对他人施以暴力。 你的外表,并不能代表你的内心。 阳刚之气,不仅存在于男子的品行中,也存在于女子的刚毅里。 那些看似“娘气”的男孩,那些穿着整洁的校服,静静地在教室里读书的女孩们,他们内心都有一种坚韧的力量,那是他们对生活的热爱,对知识的渴望,对公正的坚守。 “女汉子”“娘娘腔”“群娘炮”“你个没女人味的”“不男不女”,以为这样的辱骂会让你显得高人一等吗? 不,这只是一场笑话罢了。 当你对着屏幕冷嘲热讽时,你可曾想过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会如何自我怀疑? 当你在肆意谩骂别人的同时,可曾想过自己也不过是网络世界的过客而已? 时代已经变了,我们应该放下过去的刻板印象,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和个性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个性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擅长之处。 所以,请放下偏见,用心去感受他人的生活,去理解他人的选择。 因为在这个多元的世界里,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。 真的想要培养阳刚之气,就找你爸把你生出来。 家长不培训就能上岗,这是非常可悲的一点。 各位父母们,不要麻木追求男孩子的男子汉气概,也不要麻木追求女孩子的温柔、贤惠、乐于奉献,要培养她们拥有内在和外在的力量,自尊、自强、自爱,与自己和解。 传统的性别定义对人类社会发展没任何好处。 女人可以英姿飒爽,男人可以柔情似水,也可以哭。 我们都是人,应自然舒展的活着。 这也是做人的唯一乐趣。 沈洺御一重生,就向靠谱的警察描述了很多毒贩的证据和细节,警察也紧锣密鼓地安排人员核实。 他们警察内部的一个高官蛀虫也被举报落马,牵扯出不少内幕。最近几个高官都人人自危,一片风声鹤唳。 前几天成功取缔掉了一个毒药小作坊,全局轰动。 如今警方正在顺藤摸瓜,搜寻更多线索。 沈洺御和学校请了一个小长假,回乡一趟。 一路风尘仆仆回到让他魂牵梦绕的家乡,在他眼里,家乡的风景还是那么漂亮,空气如此清新,民风淳朴,他所有最快乐的回忆都在这里。 他给自己的偏僻落后的老家套了“一万层滤镜”。 当他做为魂体飘荡的那些年,看着母亲形容枯槁,死不瞑目;看到害死阮娇娇的人依旧花天酒地,游戏人间:看到毒贩吃香喝辣,无恶不作;看到战友一个个死于非命,死无全尸……那些曾为他提供避风港湾的依恋对象,如今已然不在,徒留空旷与寂寞。 他不知道自己飘荡了多久,后来觉得无趣,就回到墓地里,和母亲,和娇娇说说话,到后来意识已经模糊,什么都不想,什么都不说,他只知道曾经的故人、旧地、物件,都已消失在漫长的岁月里,只留下无尽的懊悔与痛苦。 他不愿意继续在陌生的城市中徘徊,心里满是迷茫与无助,那种失落感如同一把利剑,刺入心头。 为什么人们总会对自己的家乡念念不忘? 文化身份的丧失,更是让人感到痛苦与无助。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们,共享着近似的文化传统与理念,这是我们心灵的归宿,也是我们的身份认同。然而,在异乡的土地上,原有的文化身份可能成为“他者”,甚至成为少数群体而被边缘化。这种失落感,让人们不禁怀念那个熟悉的地方,那个能让我们安心归属的地方。 角色的转变,更是让人感到压力与不适应。到达新环境后,人们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,承担新的责任与角色。这种转变可能会带来种种困扰,甚至让人感到无所适从。这时,人们往往会想起那个熟悉的地方,那个能让他们找到自我、找到归属的地方。 对过去的理想化,是人们应对新环境不如意的一种方式。在应对新环境中的不如意时,人们往往会怀念旧时场景,产生“玫瑰色偏误”,即过分夸大旧环境的美好。这种理想化的回忆,成为了人们心中的一道“白月光”,让他们更加思念那个地方。 生活方式的变化,或许是离家的人们心中另一种痛楚。熟悉的生活节奏、饮食习惯、交流方式等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改变。这些改变或许会给人们带来诸多困扰,让人无法适应新环境的生活方式。 然而,无论何时何地,家乡和祖国都是我们心灵的寄托。那里不仅有亲人和友人,还有我们成长和劳作的土地,以及相处的乡人。家乡的山山水水、土地田园,以及祖先的灵魂,都滋养了心中的那份情感。即使身处异乡,我们的心依然牵挂着那个地方,那里有我们的根,有我们的记忆,有我们的故事。 细雨蒙蒙,沈洺御呼吸着家乡的空气,感觉自己孤寂冰冷的内心逐渐复苏,自己找到了自己的根。 他回想起自己和阮娇娇如胶似漆的那些年。 村里每一个角落都有着他们的幸福回忆。 时隔多年,他仍清晰记得当初的情景,他们一起上学,一起玩耍,如恋人般互相倾慕,如水rujiao融的情愫温暖了整个心房。那时候的时间很慢,日子虽然清苦,但是两个人都很快乐。 可惜风云变幻,物是人非,少男少女浓烈的情感如同岁月的脚步,悄然逝去。在他心中的那份美好却如玉石般坚硬。剑光闪耀,美人如玉,他深信他们之间的情感比那剑光更加耀眼。在风雨中他们曾经相互依偎,即使前路崎岖,他的心依旧坚定不移,他一定要挽回娇娇的心。 他的脑海里面盘旋回荡着那个熟悉的主题曲——“情深深,雨蒙蒙 多少楼台烟雨中 记得当初,你侬我侬 车如流水马如龙 尽管狂风平地起 美人如玉剑如红”。 踏进家门,沈洺御看到母亲那还算健康的身体,一颗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。他虽然前几天也和母亲打过视频电话,但是手机里面看到的终究没有见到真人来的踏实。 忽然,让他刻骨铭心的少女,轻盈地踏进了这个温馨的家门。 沈洺御和阮娇娇最甜蜜的一段是在高中时期,两个人互相帮助,认真学习,老师和同学看到他们都把他们当做“谈恋爱不会影响学习”的典范。现在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,和记忆里他最爱的那个阶段非常贴合。 他上辈子总是打阮娇娇,也是因为她那个时候已经没有那么漂亮了,她怀孕了身材走样,每天蓬头垢面,面部水肿,肤色暗黄,大把大把掉头发,总是动不动就哭,惹他心烦。 心头的白月光变成了干饭粒,曾经的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,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虱子,为了更好伪装成混混,他已经把自己变成人渣,又或者说也是本性暴露,贫贱“情侣”百事哀,两个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能吵得不可开交,更别说她不让他cao,他总是忍不住对她拳打脚踢,她朝他扔东西,那嘤嘤哭和抱怨的声音又让他更加生气。 在他的后期记忆里面,娇娇就是一个精神不稳定的疯子孕妇。最后他的一脚也踢断了两个人的孽缘。 这一世,上天肯定是想要让他弥补遗憾,他一定不会让天造地设的两个人走到那一步,他会和她复合,宠她爱她,让她生下自己的健康的大胖儿子。两个人恩爱一辈子。 时隔多年,看到如此鲜活美丽,有生命力的娇娇,他几乎看痴了。 她微湿的发丝在微风的吹拂下,如水波般轻盈摇曳,仿佛每一根都充满了摇曳的美感。 她的素颜也那么完美,光洁面庞如同精雕细琢的玉器,光洁如镜,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芒。 她的眼眸如秋水般清澈,宛如两颗璀璨的明珠,闪耀着智慧的光芒。 她的身姿优雅窈窕,如弱柳扶风,又如一条蜿蜒曲折的溪流,让人无法移开视线。 她的美,是那么的清雅绝俗,让人无法抗拒她的魅力。 她的步伐轻快极了,每一步都如同诗一般的韵律,踏在了每一个人的心弦上。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,衣摆轻轻摆动,仿佛是一朵盛开的白莲,纯洁无瑕。 她那娇嫩的肌肤被山风吹得微红,如同瓷器一般,仿佛一触即碎,让人不禁想要捧在手心,小心翼翼地呵护。 她走进了沈洺御家门,笑容满面,犹如春日里的阳光,温暖而明媚。 她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力量,“屠阿姨好,我来蹭饭可以吗?”娇娇一笑起来,眉眼弯弯,昏暗的房间都仿佛被照亮了。 屠婶子连连点头,她不知道自己儿子和阮娇娇已经在一年前分手了,“好好好,早就准备好午饭了,我这就去端出来,你们两个怎么不是一起回来的呀?” 本来形影不离的两个人,怎么前脚后脚进家门的,屠母感觉有点奇怪。 “娇娇,好久不见。”沈洺御几乎愣住了,他有千言万语想说,最后只说出来了这句话。 沈洺御一瞬间见到了两个最想见的人,感觉自己真正活了过来。 这个沧桑的眼神,有古怪。 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大三的年轻又活力学生。反倒是像个七老八十的糟老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