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使人智商乘以三 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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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耀一直以来都对自己有着非常深刻又清晰的自我认知。 他是内心阴暗的、是喜欢看到原则崩坏的、是从未感受过温暖的、以伤害自己为防御的、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种。 是的,坏种。没有人这么叫过他,但他喜欢这样称呼自己。 他独钟于在夜深人静之时,一个人缩在窗帘后的一角,望着窗外的繁华光景,在心里反复咀嚼这两个字。 越想越觉得兴奋,越想越觉得过瘾,越想,就越想干点什么符合人设的事。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故事。 比如,在保护昆虫活动上闷死一只美丽的蝴蝶,在更衣室里偷拍一个曾经让自己颜面扫地的口吃患者。 弱rou强食,丛林法则。 他事后或许会为此感到些许体面的抱歉,但做坏事就像吸毒品,越干越上瘾,他戒不掉,也出不来。 现在又到了一天中最苍凉的结尾,他又抱着膝盖,坐在了窗帘下的一角。 但今天注定是个不同于平常的一天。 他没有再拿起残缺不全的瓦片惩罚自己的罪过,也没有再绞尽脑汁的去想还有什么整人的花样他没玩过。 现在他所有的思绪都集中在了一件事上——程雨杉。 像他这样的人,从小到大,头脑清晰,思维专注,对一切事情都运筹帷幄。 唯独在程雨杉身上,他一次失神,二次慌乱,三次大脑宕机。 沈耀觉得他不得不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一个完整的复盘了。不相干的事,和不会出现在他前途里的人,都不应该让他在这个时候分神。 首先,是很明确的一点,他是欣赏程雨杉的。 这种欣赏是出于一种强者看强者的心态,是我觉得在这所学校里的其他人都是泯然众人矣,而你不一样,你算是有资格做我对手的那种欣赏。 其次,是有点模糊的,让他拿捏不准的一个问题,就是他到底喜不喜欢程雨杉。 不可否认,他第一次注意到她,是因为她的那张脸,和她身上那种不染凡尘的气质。 想到这,沈耀有点想笑。 因为他直到现在这一刻才意识到,他本质上也不过就是个肤浅的视觉动物,和他往日里嗤之以鼻的那些讲黄色笑话的男生并没什么两样。 他揉了揉眼睛,倒在地上乐不可支的笑了半天,然后一瞬间恢复原状,抿起唇,坐直了身子,看向窗外。 他还是无法为这个问题做出一个确切的答案。 喜欢——喜欢又是什么呢? 老妈说到为什么嫁给老爸时,给出的理由很简短——因为喜欢。 可现在老爸又喜欢上了别的女人,老妈也只是云淡风轻地说:“幸好给她的那个房子是租的。” 所以啊,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喜欢,并没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说,这种喜欢必须是永久性的、可持续发展的、只可给一个人的。 真正的喜欢,是没有任何信服力的。 沈耀从地板上站起身,拍了拍裤子,顺手拉上了窗帘。 刚才的思考,就当是他拧紧发条的人生里为数不多的浪费掉的时光了,正好给做了一天高考真题的大脑按个摩,放松放松,劳逸结合。 — 程雨杉最近有点心不在焉。 数学课上着上着就会手撑着下巴,眼睛看着窗外跑神。等到耳朵里重新灌入外界声音的时候,就已经是下课铃了。 去食堂吃饭,吃着吃着,就会夹着筷子沉思起来。 边晓晓当她在发呆,想要逗逗她,就去夹她筷子上的鸡rou。结果她都仰起头,作势要把鸡rou放到嘴里了,程雨杉还是没有反应,吓得她一个哆嗦,赶紧又把鸡rou放了回去。 连一向不善言辞的李燃都在下课后专门跑来问她: “程雨杉,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吗?” 程雨杉正趴在课桌上,眼神放空。听到这句话,她茫然抬头,看向来人:“没有啊。” 李燃抓了抓头发:“嗯……没有就好。” 程雨杉又重新趴回课桌,过了几秒,才又闷闷不乐地开口:“我就是突然觉得,这样的生活没什么意义。” 李燃是她为数不多既聊的来也信得过的朋友,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将自己埋藏在心底的想法对他和盘托出。 李燃把两只手揣进校服兜里,闻言一脸为难:“实不相瞒,我从初一开始就有这种想法了。” 程雨杉看着他这副窘迫的样子,终于被他成功逗笑:“合着还让你感同身受了。” 见她脸上漾起了阔别已久的笑容,李燃也腼腆的笑了笑: “想开点,人生不过三万天,开心一天是一天。” 程雨杉这次笑得肚子都疼了:“就你天天摆着那张苦瓜脸,还教育我及时行乐呢……” 离十一班后门不远的饮水机处,沈耀站在那,正在拿着一只黑色保温杯接水。 热水装满杯身,随后冲出杯口,浇红了他的手背,他却仍死死地攥着杯子,像是对疼痛浑然不知。 此时此刻,他眼前只剩下那一小方天地,少男少女一坐一站,谈笑风生间,讨论着只属于他们的专属秘密。 而他,是一个躲藏在角落里,被排斥在世界之外的偷窥者,是注定见不得光的。